关于贵州普定县普屯坝风电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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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 号)、《贵州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贵州普定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25日在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主持召开了贵州普定县普屯坝风电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贵州普定新能源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贵州华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京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贵州普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会议成立了验收组,竣工验收结论为:通过验收。 现面向社会向公众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自即日起7个自然日,即2018年12月28日-2019年1月3日。 二、公示内容 贵州普定县普屯坝风电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详见附件)。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社会各界公众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或者其他便利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机构索取相关资料,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周荣军 联系电话:159-8501-6496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利大厦B栋16楼 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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